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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個分布式光伏“隔墻一對多售電”項目投運!
編輯 時間:2023-04-15
近日,由普洛斯旗下普楓新能源投資開發的蘇州工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并網。該項目充分利用蘇州普洛斯物流園和蘇州物流中心的倉庫屋頂,鋪設面積約20萬平方米,光伏裝機容量約12MW(兆瓦),預計年均發電量1,223萬度,相當于每年減排近9,000噸二氧化碳。
作為國家首批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又稱“隔墻售電”)試點項目之一,該項目有別于業內常見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模式,其所產生的清潔電力可直接出售給同在一個110kV變電站內的用電企業,實現就近消納。
在這一創新的商業模式下,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閑置屋頂資源,尤其是在光照資源相對不豐富的地區、屋頂面積大而用電量小的場景下,有利于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價值。隨著此次試點項目成功并網,對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建盡建”、進一步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普及與應用,具有顯著的示范意義。
隔墻售電”即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即允許分布式發電通過配電網將電力直接銷售給周邊的能源消費者,而不是先低價賣給電網,再由用戶從電網高價買回;這一模式可以讓能源消費者成為“生產投資型消費者”,同時還可以促進電網企業向平臺化服務的戰略轉型。
各地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建設方面做了積極的探索,浙江率先破冰!
日前,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了《浙江省電力條例》,《條例》提出分布式發電企業可以與周邊用戶按照規定直接交易,自2023年1月1日起試行。浙江“隔墻售電”進入實質化階段。
早在201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便印發《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允許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進行電力交易。“隔墻售電”試點開啟。2019年,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名單正式發布。
具體到地方,2019年,江蘇省曾專門制定《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后發布文件,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
江蘇省發改委官網消息顯示,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鄭陸工業園5兆瓦試點項目并網發電,成為全國首家成功投運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
2022年國家能源局8月25印發《國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提出,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支持分布式發電就近參與市場交易,推動分布式發電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此次試點項目成功投運,一方面是響應國家雙碳目標,本著光伏項目“應建盡建”的原則,充分利用閑置資源,加速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普及與應用,具有顯著的示范意義;另一方面,也將總結試點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圍繞屋頂荷載改造工程、“源荷互動”的綜合智慧能源管理技術、“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基礎設施技術研究、新型商業模式應用等方面開展創新探索,在區域雙碳目標下,發展綠色能源替代,利用商業模式創新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更大范圍降低碳排放,推動區域經濟實現更綠色更高質量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蘇州工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
作為國家首批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又稱“隔墻售電”)試點項目之一,該項目有別于業內常見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模式,其所產生的清潔電力可直接出售給同在一個110kV變電站內的用電企業,實現就近消納。
在這一創新的商業模式下,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閑置屋頂資源,尤其是在光照資源相對不豐富的地區、屋頂面積大而用電量小的場景下,有利于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價值。隨著此次試點項目成功并網,對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建盡建”、進一步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普及與應用,具有顯著的示范意義。
隔墻售電”即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即允許分布式發電通過配電網將電力直接銷售給周邊的能源消費者,而不是先低價賣給電網,再由用戶從電網高價買回;這一模式可以讓能源消費者成為“生產投資型消費者”,同時還可以促進電網企業向平臺化服務的戰略轉型。
各地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建設方面做了積極的探索,浙江率先破冰!
日前,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了《浙江省電力條例》,《條例》提出分布式發電企業可以與周邊用戶按照規定直接交易,自2023年1月1日起試行。浙江“隔墻售電”進入實質化階段。
具體到地方,2019年,江蘇省曾專門制定《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后發布文件,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
江蘇省發改委官網消息顯示,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鄭陸工業園5兆瓦試點項目并網發電,成為全國首家成功投運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
2022年國家能源局8月25印發《國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提出,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支持分布式發電就近參與市場交易,推動分布式發電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此次試點項目成功投運,一方面是響應國家雙碳目標,本著光伏項目“應建盡建”的原則,充分利用閑置資源,加速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普及與應用,具有顯著的示范意義;另一方面,也將總結試點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圍繞屋頂荷載改造工程、“源荷互動”的綜合智慧能源管理技術、“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基礎設施技術研究、新型商業模式應用等方面開展創新探索,在區域雙碳目標下,發展綠色能源替代,利用商業模式創新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更大范圍降低碳排放,推動區域經濟實現更綠色更高質量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