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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基本常識——安全用電措施“十不準”
編輯 時間:2019-10-03
1 不準帶電移動電氣設備;
2 不準赤腳站在地面上帶電作業;不準鉤掛接地線。
3 不準使用“三危”線路用電。“三危”線路是:對地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攔腰線”“地爬線”“碰頭線”;
4 一切進行電氣操作及值班工作的人員不準喝酒。
5 不準帶負荷拉刀閘。停電時應先拉分路開關,后拉總開關;送電時,按相反順序操作。
6 對電氣知識一知半解者,不準進行安裝和維護。
7 照明用電不準使用一線一地制。
8 不準超時停 送電。
9 不準私設電網。
10不準在高壓線下建房,堆物,架設天線等。